2025年5月全球市場電子電氣產品召回案例信息匯總
2025年1月29日,IECEE官方正式發布紐扣鋰電池安全檢測標準IEC 60086-4:2025,該標準將會在2025年5月21日正式被IECEE納入系統。
為加強鋰離子電池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與質量管理,市場監管總局(國家標準委)批準發布《鋰離子電池編碼規則》國家標準,將于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。
2025年6月3日,歐盟委員會發布REACH修訂法規(EU) 2025/1090,在REACH附錄XVII中新增第80項N,N-二甲基乙酰胺(DMAC)和第81項1-乙基吡咯烷-2-酮(NEP)的管控,該修訂法規將在發布后20天生效。
2025年5月21日,歐盟委員會正式提交提案,將原定于2025年8月18日實施的歐盟電池法(EU)2023/1542盡職調查義務推遲至2027年8月18日。且歐盟委員會發布適用盡職調查要求的指南的時間調整為2026年7月26日前,以實現與可持續性盡職調查指令((EU)2024/1760)的同步。
2025年5月15日,歐盟委員會發布了(EU) 2025/893號執行決定,對(EU) 2022/2191執行決定進行了修訂。本次修訂更新一系列標準,包括多個重要EMC標準以及5G終端RF、Wi-Fi 6e RF等重要標準。
2025年5月12日,歐盟官方公報發布決議(EU)2025/868,同意將MCCPs、毒死蜱、長鏈全氟羧酸及其鹽和相關化合物(LC-PFCAs)三項物質納入《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》(簡稱:POPs公約)附錄A,同時支持修訂《公約》中針對UV-328、全氟辛酸(PFOA)及全氟磺酸(PFOS)等物質的某些特定用途的特定豁免。
2025年3月31日,越南科學技術部(MST)發布了第01/2025/TT-BKHCN號公告,對2021年10月14日發布的第08/2021/TT-BTTTT號公告進行了修訂和補充,并將于2025年5月15日起開始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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